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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日期:2022/12/9  浏览次数:2713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核定内设机构19个,分别为综合管理机构11个: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工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部、总务部、财务部、党委保卫工作部、资产管理部;教学、科研及教辅机构8个:戏曲系、曲艺系、舞蹈系、音乐系、学前艺术教育系、文化旅游系、舞美技术系、思想政治教学部。

一、综合管理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团委开展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文稿、公函、领导讲话等;负责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稳定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全院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及培训工作;负责学院全方位对内、外宣传;负责老干部、工会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教材审查、审定等工作;负责学院保密、统战等工作;党委印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院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行政日常工作、协调学院各项工作落实。负责组织拟定学院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发展规划、学院章程等工作;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公文处理、联络接待、年鉴编篆、会务、教育统计、证照管理、公务用车、南开校区管理等工作;负责学院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查阅、销毁;负责校园文化、院史馆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学院印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纪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督促学院纪委决议、决定的实施;负责受理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等行为的检举、控告、核查,受理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根据学院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开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学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学院网络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学院网站、新媒体等网络建设管理安全和网站各类信息审核、发布;负责学院网络舆情的发现、研判、报告和应对工作;负责学院智慧校园网络建设、各类信息化平台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组织人事部(党委教工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干部考察、任用、考核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学院薪酬与社险和公积金核准、绩效考核、福利管理工作;负责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各类职称评聘,人事关系流转、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管理各类制度、评价体系的拟定、管理、实施、考核等工作,实施师德评价考核、师德档案建设、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教师评优和违纪处理、教师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参军入伍;负责困难生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负责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就业政策宣讲、信息发布、毕业派遣、就业统计、毕业生档案管理;负责学生创业教育与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咨询与服务;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及考核;负责劳动及美育教育工作;负责团组织建设、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学生社团、学生活动、学生会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教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督导,科研,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各类演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授课教师聘用;负责拟定学院招生规划等政策文件,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落实,招生宣传和咨询,组织各类考试;负责专业建设规划研究编制,新专业论证申报、管理评估工作;负责艺术创作与实践、交流培训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的文献资源信息化建设、图书采编、图书借阅、阅读推广、报刊、期刊与电子刊物的管理、借阅系统和设备保障维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总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物业、食堂、医务室管理;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卫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管理工作;负责智能校园设施设备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卫生防疫、献血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预算、决算,院内预算管理和进度控制;负责收费公示、年度审计、各类财务报表填报;负责工资核算发放、税务申报管理;负责日常报销、财务档案管理;协助做好对口帮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党委保卫工作部

主要职责:负责校园秩序维护、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等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法制安全教育、治安、交通、消防、扫黑除恶、反恐等工作;负责学生户籍管理工作;负责学院行政值班、保安人员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资产管理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实物账,对全院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学院实训室设备管理与维护;负责财政项目资金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学院招投标采购实施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学、科研及教辅机构

(一)戏曲系

专业:戏曲表演

主干专业方向:京剧、评剧、河北梆子的表演与伴奏

主要职责:负责戏曲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升学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曲艺系

专业:曲艺表演

主干专业方向:诵说、鼓曲、魔术

主要职责:负责曲艺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升学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舞蹈系

专业:舞蹈表演

主干专业方向:中国舞、芭蕾舞

主要职责:负责舞蹈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升学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音乐系

专业:音乐表演、钢琴调律

主干专业方向:声乐、器乐

主要职责:负责音乐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升学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学前艺术教育系

专业:表演艺术(幼儿艺术)、艺术教育

主要职责:负责学前艺术教育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文化旅游系

专业:导游、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播音与主持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旅游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舞美技术系

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主要职责:负责舞美技术系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教学计划;负责编写本系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并督导各专业执行;负责本系各类教研、教改活动的开展;负责本系各专业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管理工作,并会同教务部做好核准、发放课时薪酬的工作;会同教务部做好本系招生、各类实习、实训、学生毕业等工作;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做好本系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学生就业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思想政治教学部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思想政治教学、课程思政工作。负责开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完成课程思政相关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完成思政教育考核指标;负责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考核;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任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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