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增设人事处副处长(副科级)
中层岗位岗位条件
一、情况说明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一直空缺,人事处需要一名主要负责组织工作的中层副职。
二、任职基本条件:
(一)《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中共党员;
三、具体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政工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具备人事、组织及档案工作经历;
(四)任职后为专职行政干部,不兼职教学。
四、参加考察范围
全院中层。
五、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25日9:00——12:00
六、考察时间,地点
2013年6月26日10:00 办公楼会议室
七、具体负责考察人员
李树平 李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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