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艺院办[2011]7号
关于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处室、系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1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保卫处安排好值班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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