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排课、调课、代课、补课及停课管理办法
一、排课
1、各教学系、部依据教学计划及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指导意见编制新学期的班级课表,在每学期开学前2周经系、部主任审定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协调,编制全院总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教师个人课表)。
2、课程表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及课程特点,对不同性质的课程要适当组合,同一课程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要有利于增强教学效果,有利于学院教学设施的利用,有利于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控制教学成本。
3、总课表经主管院长审定批准后实施,批准后的总课表一般不允许变动。
二、调课、代课、补课
1、教师(含外聘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代课、补课,必须事先填写《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调、代、补课申请表》,经所在系、部主任审核同意后,做出妥善安排,签发《调、补、停课通知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2、教师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调课、代课或补课的,均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3、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教师本人(或委托他人)须在上课前向系、部主任请假,待事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4、8节以内的调、代、补课由各教学系、部主任审批办理,超过8节以上调、代、补课由教务处审批办理。
5、各教学系、部的教学秘书(干事)应对所有调、代、补课进行管理统计,要将《调、补、停课通知单》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并做好记录备查。
6、对已办理代、补课手续的教师,系部教学秘书(干事)检查确认代、补课执行情况,对确认没有完成代、补课的教师,本院教师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外聘教师按《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三、停课
1、学院应严格控制停课,院部统一安排必须参加的相关活动,由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停课。
2、系、部组织的活动,停课在4节课以上的,需填写《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停课申请表》,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3、未经批准的停课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停课教师的责任。
4、停课涉及到的系、部要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及班级,并做好记录。
5、任课教师不得与学生擅自商定停课、调课、和补课时间,否则均按旷课论处。
附件1:《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调、代、补课申请表》
附件2:《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调、补、停课通知单》
附件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停课申请表》
附件1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调、代、补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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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
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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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代、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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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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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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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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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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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代、补课安排
(含日期、节次、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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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主任意见: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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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处长意见: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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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8节以内的调、代、补课由各教学系、部主任审批办理,超过8节以上调、代、补课由教务处审批办理。
教 务 处 编 制
附件2
调课通知单
班级
你们班 月 日第 节 课程。与 月 日第 节 课程对调。
特此通知。
系、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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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通知单
班级
你们班 月 日第 节 课程。改在 月 日第 节 补上。
特此通知。
系、部
年 月 日
………………………………………………………………………………………………………
停课通知单
班级
你们班 月 日第 节 课程。因故停上。
特此通知。
系、部
年 月 日
附件3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停课申请表
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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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停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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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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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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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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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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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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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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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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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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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处 编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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