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制定和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
教学大纲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不断提高我院教学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学大纲的管理
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订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无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每位教师应准确领会和掌握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目标和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并以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考核学生学业成绩。
3、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部分调整时,可向系部、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经系部、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4、课程教学大纲由系部根据大纲制订要求组织制订,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按专业汇编、印发。
(二)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
1、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要符合课程发展的要求,要突出体现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
2、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要符合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整体优化要求,根据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各教学环节安排,注意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的重复和遗漏。
3、教学大纲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4、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组织所属教研室编写,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系部审定后由教务处审核,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5、鉴于规范性要求,课程教学大纲的格式及内容应与本条例中指导性格式统一(见附件),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三)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简介、课程目的和任务,课程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等。
1、课程简介
含课程名称、课程分类、总学时、考试与考查方式、基本教材与参考书
2、课程目的和任务
写明本课程的适用范围,属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在人才培养过程(教学计划)中地位和作用,编写指导思想以及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3、课程教学内容、重点及基本要求
课程按顺序分章节或课题详细编写,包括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难点。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观摩、作业、课程设计等环节的基本要求与安排。
3、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根据教学内容安排,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学时分配。
(四)教学大纲的编写及编写顺序
1、教学大纲的编写:
大纲的编写应包含大纲的内容所要求的各部分,格式参照附件:教学大纲参考格式和样张。
2、编写顺序:
(1)教务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提出制订
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专业负责人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根据专业特点,提出
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求,组织课程相关教师编写。参加编写的教师应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切实弄清编写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后再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写。跨系的课程,由专业负责人与任课系进行协调后,由任课系组织教师编写。
(3)各课程教学大纲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审核小组审定后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进行初审后,提交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由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予以执行。
(5)教学大纲的印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
(五)教学大纲的执行:
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1.系(部)、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研究、学习教学大纲,严格按经过审批的大纲进行教学,并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检查教学情况,听取教学意见,评价教学质量。
2.教研室应把研究教学大纲、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作为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审查授课进度、教案、试卷、听课和听取对教学的意见时都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
3.教师必须全面领会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把教学大纲的要求贯彻到制订授课进度、编写教案、课堂讲授、命题考试等过程中,作为实施教学的标准。
二、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及创新型国家对高科技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和挑战。教育部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
鉴于以上教育方针和背景,我院坚持继续走特色化办学之路,即“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精”。学院现设曲艺表演与文博讲解两个特色专业,都顺应了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市场要求。曲艺表演专业主要培养既懂继承发展,又懂变革与创新的新型表演人才与理论人才;文博讲解专业主要培养各类博物展示高级讲解人才。两个专业自2003年招生以来,一直坚持突出特色办学,打造“特色品牌”。在办学思路、教学方式、专业设置、课程模块、管理方法等方面始终追求鲜明的专业特色,并使之与中国特色、地方特色、学院特色相统一;在人才培养方法中,突出能力本位教育;在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方面,两个专业都探索出了多样化的产学结合方式。
为使我院的特色专业沿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道路不断前进,充分发挥专业本身的良好发展潜力,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特色专业发展规划。
建设目标与定位
1、定位与特色
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是一个专业生存和发展进而创建品牌的前提条件。我院的两个特色专业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专业竞争力。
文博讲解专业是我院首批开设的专业,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培养我市急需的文博讲解专业高水平人才。我市乃至全国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的逐步建立和规模的扩大,恰恰成为此专业竞争力的生长点。此外,该专业增加专业技术和理论课程,并以我市文化局所属各博物馆、纪念馆为依托,进行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鲜明的专业定位和独特的培养目标以及一整套相应的课程体系成为文博专业的一个“亮点”。
曲艺表演专业特色鲜明,优势显著,学科基础雄厚。天津是著名的曲艺之乡,不仅为艺术表演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优秀师资,还为其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全国艺术院校多达几十所,但是开设大专水平的曲艺表演专业是我院独一无二的优势。此外,该专业特别要在曲艺系统树立起专业品牌,成为国家曲艺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目标
以学院发展目标为导向,着眼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立足经济建设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努力使我院曲艺表演与文博讲解专业在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具有特色和领先性,争取在全国同类艺术院校相同专业中发挥示范作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曲艺表演、管理人才以及博物馆讲解人才,成为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基地。
师资队伍
师资建设是办好专业的基本保证。师资建设一要做到结构合理(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位结构、职称结构合理),二要满足数量要求,三要结合本专业特点大力建设一支能满足教学和管理的个体素质高、富有敬业创新精神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四要逐步加大兼职教师比例,形成实践实训课程要由相关专业的艺术家和专家讲授的机制。
师资队伍的建设还需要不断提高师资水平。应完善教师的轮进修制度,增加教师的进修机会,以更新其现有知识,改善其知识结构,强化教师的科研创新和艺术创新能力,鼓励教师进行本市以及全国学术互访和交流活动。教师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吸收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通过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学能力,争取在5—10年内在本专业打造出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师资队伍。
到2015年,两特色专业在校生拟达到400人的规模,按照师生比计算,专业教师数量应达到25人左右。在师资发展策略上,还应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兼职教授,这样既可提高办学层次,又可增加社会影响。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设置科学的、合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工作,教学计划不仅要满足本专业标准,更要与我院的专业定位和专业特色相对应。
继续完善课程体系,改革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我院将根据艺术人才培养目标,从对艺术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出发,进行课程改革和建设。在课程结构整体优化的基础上,进行课程体系的调整、合并、重组,加强课程之间逻辑和结构上的联系,更新课程的教学内容,逐步形成一批教学质量高、有特色的优质课程。
课程建设要以“特色、质量”为指导,在未来几年的发展中,我院的特色专业将继续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改革方向。一方面,我们将打破传统的专业课程设置模式,构建适应学生从事曲艺表演和文博讲解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知识结构,加大专业选修课程比重,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大公共选修课开设门数和类别,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另一方面,完善教学实践体系,加大表演、讲解实践课的学时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通过课程的合理配置实现课程设置的整体化和模式化,保证课程体系的规范化、科学化。
由于我院这两个特色专业在高职学院尚未形成稳定的课程标准,因此我们必将继续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进行课程的优化整合。不仅做到课程目标准确、课程内容精练(无重复)、课程衔接合理、与特色专业定位相适应,而且每门课程应该明确其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具体内容。
改进教学方法手段
与课程改革相适应,我院还将加大力度改进教学方法手段,进一步实现教学方法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不断推进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及教学实习(演出)是专业教学的延伸,在我院两个特色专业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重点安排在第二、三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实习期间,学生走向舞台,走进博物馆、展览馆,参加艺术实践,提高表演技巧和讲解表现能力。
几年内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实践性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修订实践性教学计划,构建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贯彻实施。
2、抓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在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剧场)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与校外见习、实习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及演出单位、团体)的联系与合作,通过专业“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
3、突出产学研一体化模式。学院小课堂要与社会大课堂结合,教学活动要走出去,请进来。学院将探索多种多样的产学结合方式,既有在校内实训基地产学结合,也有在校外实训基地产学结合;既有先“学”后“产”,也有边“学”边“产”,还有“产”后再“学”。为使产学结合更加富有活力,要把艺术和艺术教育研究引入到教学活动中来。使“学”更深入,可持续,同时还能将“产”及时转化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做到一举多得,三方共赢。
6、培养质量与社会声誉
我院曲艺表演和文博讲解两个专业自2003年首届招生以来始终立足于培养高素质人才,严格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方面加强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艺术素养;另一方面加大实践课程的教学力度,全方位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纵观几年来两个专业的各项指标,专业培养质量在逐步提高,学生就业形势稳定。文博讲解专业的学生曾多次参加市级文化系统比赛,并载誉而归。
到目前为止,两个专业先后向各实习单位、演出团体派出实习生,学生们的实习成绩合格率达100%,他们的表现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迄今为止,毕业生们已经走上了相应的工作岗位,成为各单位强有力的新生力量,为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专业规模
专业规模扩展:在积累办学经验和实力的基础上,可以考虑从2010年开始每个专业每年招生1~2个班,每班30人左右,使两专业在校生规模达到300—400人左右。
专业方向扩展:在现有专业方向的基础上,依靠学院依托,根据社会需求变化,可以考虑逐步增设其它专业方向。
三、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专业人才。教师要热爱学生,有理论、有专长、有实际能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精通业务、对所教学科的质量负责,掌握双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其职责如下:
(一)教师应在接受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后,熟悉教学计划,钻研教学大纲,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学期授课计划。
(二)按照教学常规和备课规程要求,认真备课、填写授课日志。
(三)教师要精心搞好课堂教学, 做好指导实习等工作,努力提高每一节课的教学质量。做到教学目的明确、讲授正确、板书工整、理论联系实际。
(四)要重视课堂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
(五)精心布置作业,对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作业的留、收、改、评都要严格要求,做到规范化,要加强课堂练习,认真指导,提高教学效果。
(六)加强对学生平时考核的单元测验,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保证成绩的真实性。
(七)要按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组内的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政治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和自身业务水平提高的学习,完成每年的教师专业考核与行政考核工作。
(八)学期结束后,要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做出书面总结,并交教务科存档。
(九)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每年应撰写和自己专业相关的论文两篇,具有中级职称的老师,每年应撰写和自己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十)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艺育人,除完成自己的授课工作之外,还应协助学科干部做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
四、教材建设规划
教材建设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是衡量一所学校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支柱和基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订学院教材规划如下:
(一)我校教材建设现状
目前,我院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和技能训练课的国家级规划和市级教材使用率还很低,由我校教师主编与参编的出版教材数量也很少,在教材建设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如新设置专业的一部分课程无国家规划教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国家规划教材的使用率;教师主编、参编国家规划教材、重点教材还不多;教材形式的多样性还不够等问题。因此,随着我校新设置专业的逐渐增加,教材建设工作的任务仍然非常繁重。
(二)教材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市教委下发文件中有关教材建设的基本精神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基本精神,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将教材建设作为我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倡导教材建设与教学、科研相结合,提高教材的编写与选用质量,力争出版一批既能反映现代社会发展,又符合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适用性强、质量好的教材。
2、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促进发展。教材建设要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改革为依据,正确把握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方向,在选择教材内容和编写体系时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2)突出重点,加大投入。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投入能反映本校学科优势与特色的教材。鼓励有条件的系(部)、教研室和高水平的教师编写具有特色的高水平教材、讲义,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新教材,以及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
(3)立体化配套。同一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教材要配套;同一门课程的理论教材、实践教材也要配套;编写体现改革创新的实践教学教材,积极开发多媒体立体化教材。
(4)引进国外的优秀教材。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一些适合我校相应课程的教材或主要教学参考书。
3、教材建设的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精品战略,抓好重点规划;注重专业配套,促进推广选用;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
4、教材建设的任务
(1)积极鼓励教师参加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精品教材的编写工作,不断提升我校教材建设的水平层次和竞争力。
(2)制订教材编写出版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使我校自编教材建设工作保持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要紧密结合课程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的需要,大力推进电子教材建设,努力构建立体化教材。
(4)重视并加强辅助教材建设工作。在重视开展规划出版正式教材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做好非正式出版教材的编印工作。
(5)开展好优秀教材评选,组织好院级优秀教材申报评选工作。
(6)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工作。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省部级“十一五”规划教材以及面向21世纪教材等各类优秀教材,进一步提高国家规划教材、重点教材使用率。
(7)注意搜集保存教材信息和教材样本,并以教材陈列室等形式为我院师生提供相关信息。
5、增强规划教材的激励机制
为保证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实施,学校要加大对教材建设经费的投入。凡列入国家级、市级重点、精品教材,学校将组织力量编写并给予经费资助。各系(部)、教研室要为编著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制定扶持政策。
为促进我校教材建设,学校将进行校级优秀、精品教材的评奖活动。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或精品教材,学校将推荐其参加市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的评选。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学校的教育和课程建设水平,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各系(部)、教研室要把教材建设作为课程、专业、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高教材的编写与选用质量。
五、天津市艺术职业学院学籍档案管理规定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规定如下。
(一)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档案管理知识,严格档案管理,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
1、增强责任心,维护档案历史真迹,据实用档。
2、注意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规范,保证档案的准确、齐全完整。
3勤恳工作,热心服务;遵纪守法,维护成人教育声誉。
(二)档案的种类
凡是记载和反映学生从招生到毕业过程的基本情况及学籍管理活动中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属档案范围。大致有: 1、招生档案: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文件,新
生录取登记表,录取通知书等。
2、新生入学档案:主要包括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等。
3、学籍变动情况档案:主要包括休学、转学、转专业、退学、复学的申请及批准手续,向上级报批的学籍变动批文,按规定进行学籍处理的文件及各单等。
4、考勤档案:主要包括学员填写的请假条、考勤情况统计及对缺勤学员的处理意见等。
5、奖惩档案
6、毕业档案:学生毕业学习期间成绩一览表,毕业鉴定,毕业生登记表,证书发放签名存根等。
(三)档案整理
1、档案的整理
(1)按档案工作规范,对材料进行分类、取舍、组合、整理立卷。
(2)立卷要真实、准确,书写符合要求。
2、档案的保管利用
(1)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许开启档案随意翻查。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档案携出档案室,不得拆卷、涂改、复印、换页等。
(3)毕业年级的档案要及时整理,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六、关于严格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
教学计划是学院进行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和依据,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计划在全院教学活动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关于严格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
教学计划的执行
(1)经院长批准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组织执行。
(2)各专业教学计划应在每学年开学初向新生公布,以便新生了解就读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课程方案;各系应指导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学习或选修计划。
(3)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任何系(部)、教研室、教师和教辅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推诿。教学任务按学科性质和业务范围由相关的系(部)归口承担,由教务处划分和协调。任何系(部)、教研室、个人都不得单方面截留教学任务。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教学单位在教务处主持下协商解决教学任务的归口转移问题。
(4)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应将教学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各有关教研室和任课教师。
(5)确认各系教学任务安排合理之后,教务处开始排课。
(6)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认真填写“授课进度表”。授课进度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系(部)汇总交教务处,一份交教师所在系(部),一份任课教师留用。
2、教学计划的调整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和指导教学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对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计划一经制定,各有关部门必须按其组织实施,任何人无权自行变更或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和调整安排的,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教学改革的新需要,允许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修改,但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各系(部)必须在开课前一学期的第10周递交《调整教学计划申请表》,并附上修订后的完整教学计划(用不同颜色标示变动之处),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过期未履行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一律不予变动。
(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大面积修改教学计划,须提前一个学期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修改理由,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修改。
(3)凡未经审批而擅自变动的教学计划,学院一律不予承认;凡未按规定报批而擅自变更教学计划者,按教学事故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凡已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应在计划颁布的10周内完成教学大纲的汇编工作。所有课程应在开课的前一学期做好常规准备工作(如教材、授课进度表、教案、习题、课件等)。
3、附则
(一)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